計畫緣起

       隨著交通路網改善、捷運新店線通車、產業投資建設以及臺北市發展趨近飽和等因素,使得新店區成 為吸納臺北市及新北市外移人口的重點地區之一,加上持續投入之重大建設預期將造成各項用地之需求更為迫切,尤以住宅區及各項公共設施用地為甚。 鑑於上述緣由,考量都市為適應大環境之變遷並促進土地合理利用,因此辦理「變更新店都市計畫(第二次通盤檢討)」案,針對新店都市計畫進行全面檢討,但因案情複雜及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較長,為避免影響民眾權益,經提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 88 年 6 月 8 日第 466 次會議決議採分階段執行,其中第一及第二階段業於民國 88 年及 90 年發布實施,餘「暫予保留,另案辦理」之農業區納入第三階段檢討,並配合周邊地區重大建設將 B、F、J 及同達興單元納入「變更新店都市計畫(第二次通盤檢討)(第三階段)」 案辦理。
        本案為前述農業區之 J 單元,係配合捷運安坑輕軌開發,且鄰近之安坑輕軌於 112 年完工通車, 倘周邊土地未開發使用,將不利於區域發展,考量未來捷運周邊交通路網之建立及該用地地主之權益,故依循都市計畫內容將此區域列為本案區段徵收範圍。

開發目的
         本計畫周圍為中和與新店交界之密集住宅社區,且區位鄰近捷運安坑線K8站,配合捷運建設集納通勤及活動旅次特性,除全面規劃交通路網系統,留設捷運高架墩柱使用,同時劃設停車場用地,提供捷運場站轉乘需求,建構大眾運輸導向之都市空間規劃;另劃設公園供民眾休憩,於工程規劃設計時結合滯洪設施,以吸納開發後地表逕流,並佈設周邊綠帶,營造藍綠帶系統,強化地區防災滯洪能力。
       鑑於本案開發將為地方帶來重大發展契機,加上捷運安坑線已於112年完工通車。因各項重大建設工程目前均積極辦理中,為爭取開發之時效性及符合當地民眾期待,爰依據相關都市計畫進行區段徵收開發。